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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拨付3亿元奖励资金 支持全市关闭小煤矿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2008年07月11日 09:15:08 来源:太原日报

    为支持全市关闭小煤矿工作,太原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根据市政府规定,对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煤矿关闭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给予每关闭一座煤矿500万元的奖励。截至6月30日,太原市关闭小煤矿奖励资金3亿元已全额拨付到位,专项用于因采煤所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产煤地区转型等补贴,保证了太原市关闭小煤矿工作的顺利推进。

    淘汰关闭9万吨/年落后小煤矿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要求太原市"年内关闭市区内90多座小煤矿"精神,推进太原市产业结构调整、治理环境污染、实现绿色转型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彻底改变太原市地方煤矿"多小散乱"状况,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从整体上提升太原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治本之策。在执行过程中,市财政严格规范资金拨付手续,由县(市、区)政府与煤矿签订关闭矿井合同、市关闭煤矿领导组审核并出具文件后,市财政按标准将资金及时拨付各县(市、区)财政。目前,全市关闭9万吨/年产煤矿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到6月底,市政府年初确定关闭的66座9万吨/年煤矿,已关闭60座。其中:尖草坪区、迎泽区已全部关闭了所属7座煤矿,率先在2月底前退出了煤炭产业;万柏林区25座9万吨/年小煤矿已全部关闭;杏花岭区已关闭4座;晋源区已关闭15座;古交市已关闭9座。 (晓红、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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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张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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