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就清理地方性法规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决定,对太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1987年有地方立法权以来至200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79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这在太原市尚属首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玉宝出席并讲话。
此次清理将确保太原市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相一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清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不一致、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相互之间不协调、相冲突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三个方面。据悉,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发布征求太原市地方性法规清理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将现行的市地方性法规目录予以公布,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及有关组织的清理意见和建议。此次清理工作共分4个阶段,即启动部署阶段,学习和初步审查阶段,综合审查阶段和清理法规领导组集中审查、提出清理意见阶段,并将于2010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
田玉宝强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保证清理的法规内容、时间、方法等落到实处,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清理工作。 (梁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