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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凌晨,清徐县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大火烧毁了6万余元的财物。消防人员调查发现,楼内消火栓竟被杂物挤占,未能起到及时灭火作用。幸运的是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天凌晨1时13分,位于清徐县美锦大街的五交化宿舍1号楼4层一民宅发生火灾,大火持续燃烧了20多分钟。清徐消防中队官兵赶到现场发现,猛烈燃烧的大火不断冲出窗外向五楼蔓延,被烧化的玻璃不断砸在地上,火花四溅。消防官兵询问楼下聚集的群众得知,还有几名群众被浓烟和大火困在楼上。消防队员立即对火势展开内外夹攻,并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楼内,成功救出5名被困群众。近一个小时后,大火才被彻底控制,但着火房子里的电视机、冰箱、沙发等价值6万余元的财物已被烧毁。
消防人员事后发现,楼内的3个消火栓内竟没有水带和水枪,而是盛放着各种杂物,使群众无法有效地使用消火栓自行扑救初起火灾。经询问得知,该楼没有物业管理和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而居民平时也不重视消火栓的作用。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调查当中。(友旺
潘帅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