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县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自6月份以来,由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由督察大队现场督察,分批对收缴的存在存储安全隐患的火雷管、电雷管、导火索、炸药、火箭弹、手榴弹等爆炸物品进行集中销毁。
由于大部分爆炸物品是被收缴的,且有的因存储时间较长,化学成分发生变化,失去化学稳定性,安全湿度差和温度差缩短,自燃和自爆的可能性加大,为保证销毁工作顺利进行,治安大队选择了人员稀少、位置较为偏僻的庙前镇全录石料厂实施销毁,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由专业爆破人员统一操作,成功销毁了这批收缴的爆炸物品。
截至目前,销毁工作已进行三次,共销毁炸药327.9公斤,电雷管569发,火雷管1477发,报废电雷管53枚、导火索52米。预计销毁工作还需两次,销毁包括8枚69式40毫米火箭弹、11枚67式手榴弹、1枚遗留航空炸弹等在内的一大批军用武器弹药。(刘中青 姜小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