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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家具6800万元天价消费背后的法律缺失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2007年04月17日 11:06:50 来源:法制日报

    2007温州国际奢侈品展于6日上午在温州科技馆开幕,展会上“劳斯莱斯”、“法拉利”等多款顶级名车和私人飞机、宫廷家饰、御用钢琴等展品,让人感受奢侈品带来的冲击。图为英国媒体到现场拍摄标价700万元的“劳斯莱斯”轿车。(赵用 摄)(来源:温州日报)

    2007中国(温州)国际奢侈品展4月8日闭幕,本次展会成交额为3000万元左右。但此次单品价格最贵的一套海南黄花梨家具没有卖掉,它的售价为6800万元。售价为138万元的林肯加长版轿车被人订购。图为售价为880万元的明式黄花梨柜子。(来源:温州晚报)

    一套红木家具的价格=一辆劳斯莱斯+一辆兰博基尼+一辆法拉利+两架私人飞机。2007中国(温州)国际奢侈品展,6800万元的海南黄花梨家具独领了风骚。而此次展会的盛况,令国内外顶级奢侈品厂商都颇感意外:在开展第一天,一组880万元的海南黄花梨顶箱柜即被几个温州人买走。随后,价值138万元的林肯加长版汽车被订购……记者调查发现,奢侈品消费并非完全是个人消费方式的问题,其背后还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尽管人们对于天价消费是看的多、掏钱的少,特例多、惯例少,但不可否认,一股天价消费潮正向人们的生活席卷而来。

    一套家具卖到6800万元

    6800万元一套的海南黄花梨家具、880万元的明式黄花梨柜子、680万元的劳斯莱斯幻影系列……2007中国(温州)国际奢侈品展上的这些天价商品令人咋舌,以至展会虽已落下帷幕,但其所引发的冲击波至今没有消散。人们在惊叹之余,好奇与疑问也油然而生:是谁在购买消费这些奢侈品?奢侈品消费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问题?

    购买者多为“少壮派”

    浙江省温州市的富庶让国际奢侈品厂商“垂涎三尺”。此次温州国际奢侈品展,吸引了国内外几十家顶级奢侈品厂商参展。记者在展会现场看到,“法拉利”、“劳斯莱斯”、“林肯”、“兰博基尼”等顶级名车,私人飞机、皇家御用钢琴、高档成衣、收藏品、豪华房产等顶尖奢侈品齐聚展会。这其中,北京元亨利公司展出的一套黄花梨家具标价6800万元,创下展会展品价格之最。

    尽管展会只有3天,但效果却让参展商有些意外:在开展第一天,一组880万元的海南黄花梨顶箱柜即被几个温州人买走。随后,价值138万元的林肯加长版汽车被订购;19位温州客户与“香水湾·国际花园”房地项目签订了购买合同;劳斯莱斯幻影系列也有不少意向客户。初步统计,此次展会仅现场成交额就近亿元。

    据展会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下订单的客户大多是温州本土民营企业主,这些低调的、不愿意透露身份的“隐形富豪”,年龄以35岁至45岁的“少壮派”为主。

    奢侈品消费者纳税状况不佳

    其实,温州人对奢侈品的嗜好并非始于今天。去年底,一位温州商人曾订购过一套17万元的杰尼亚西装———据说,这套西装全部采用黄金羊毛制作,全世界只限量订做50套。路易威登温州专卖店开业当天,290平方米的店堂被拥挤得几乎难以转身,4万多元一只的皮包,转眼就销售一空……

    世界第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不久前发布的《中国:新的奢华风潮》报告称,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国。

    那么,这些购买奢侈品的人在税收申报与缴纳方面又是怎样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4月2日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公民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税。但在温州这一民营企业达十万多家、个人消费动辄几万元的富庶之地,到申报期结束,自行申报个税者仍然为数不多,以至温州地方税务机关至今尚“不便透露具体数字”。

    “目前,温州一些奢侈品消费者对个人生活追求豪华,什么贵买什么;对法定义务却能逃则逃、能避则避。”温州市委党校教授陈中权认为,温州富人个税缴纳状况不佳,反映出这部分富人消费伦理与守法意识的集体缺失。

    “要奢侈,先纳税。”陈中权举例说,目前在温州,奔驰、宝马等品牌高档轿车拥有量就达1万辆,这些奢侈品的购买消费者绝大部分年收入都在12万元以上。对此,除了奢侈品进海关时征收消费税,政府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在奢侈品零售环节上采取一些措施,来推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工作的开展。这样,既让奢侈品消费者对国家承担了缴税义务,同时也可对盲目跟风攀比的奢侈消费风气起一定的抑制引导作用。“对奢侈消费者的逃税行为,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的法定责任。”陈中权说。

    缺少法律规定监管滞后

    一方面,奢侈品消费者对于法定义务能逃则逃,另一方面,奢侈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受到损害时,得不到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蔡伟民给记者分析道,障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国内一些地方法院认为奢侈品不属于消费品。如四川省成都市一家法院就认定汽车属于奢侈品,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生活消费范畴,以于法无据为由驳回了消费者的赔偿诉讼请求。而目前,我国对奢侈品消费又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这就使一些奢侈品消费者吃了亏却无处申诉,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

    二是国外一些名牌奢侈品生产厂商无视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了质量问题,态度傲慢,把问题推给中国代理商;实在推诿不了的,则以国情不一、法律不同为由狡辩抵赖。

    前不久,柯达数码相机LS443卷入质量风波,事件发生之后,柯达全球副总裁兼北亚区主席叶莺在回应“躲避”中消协听证会的真实原因时称,中消协不是中国的法律机构、不具法律效力;柯达也不是被告,更没有理由去“应诉”。

    蔡伟民说,寥寥两句话,凸显出像柯达这样的跨国公司,早就捏住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七寸”。他认为,随着大量洋品牌奢侈品涌进国内,亟待建立一个洋货与国货平等竞争的法律机制,把洋品牌奢侈品从高高在上的“神坛”上请下来,严格接受我国法律标准一视同仁的约束。

    “政府执法部门强有力的依法监管,是国外品牌奢侈品不敢‘忽悠’中国人的根本保证。”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贸系副主任黄先海教授认为,目前,我们国家在质量标准建设与监管方面还显得相当滞后。而国内标准的滞后与空白,已经成了我国监管部门的“软肋”。(记者 陈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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