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通过细致调研形成,反映的问题更加关注民生,形式更加规范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莉)2月2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议案审查报告,26件议事原案中有6件被议案审查委员会正式确定为议案。
这些议案是:王阿家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西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第1号);杨驷民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西省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的议案(第3号);解金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议案(第4号);郝建锋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山西省失业保险暂行条例》的议案(第11号);李志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第12号);李志强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西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议案(第13号)。
列为本次大会的代表议案与往年相比,有以下三个特点:议案所反映的问题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议案形式更加规范,制定法规的议案大多数提供了比较详实的法规草案文本;6件议案都是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座谈和走访获取大量第一手资料后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