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刘捷)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相继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了让我省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加规范,省人大代表李志强提出了关于制定《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
该议案称,应该建立相关的制度,如建立、完善任职和公务回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廉洁准入、失信惩罚制度,促进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上审批、网上招标、网上招生等技术预防系统;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依法实行招标时,可以向检查机关查询投标人行贿受贿档案等。
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明晰责任,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过程,建立完善行贿受贿档案的查询制度,通报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收集、分析、发布、处理相关的违纪信息等。
“现在全国好多省都已经加强了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我省现在制定相关条例的条件已经成熟,制定该条例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李志强代表说,对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定要严格制度,责罚分明,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实施,并达到其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