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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不是消灭农村 应保留文化特色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2008年01月16日 14:38:49 来源:山西日报

    来自农业界别的孙红梅委员说,农村文明是一种与城市文明长期共存且完全不同的文明,新农村建设中要尊重、保持和发扬农村文明的个性,不是要消灭农村。

    孙红梅说,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已把新农村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做了许多工作,农民也真正受了益。但有些村在规划和实施新农村建设中,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规划图上显示的全是像城市一样的一排排的住宅楼,有的村农民连温饱问题还没彻底解决,就拆房子、改路子、盖广场、盖舞台、搞绿化。

    孙红梅说,新农村无论怎样新,核心价值在于它仍是“农村”。农村的含义,是一种建立在农业文明之上,以自然村落为载体的村落文化,它是在千百年农耕文化历史中,依山傍水、家庭变迁、人口流徙而自然形成。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消灭农村,也不是使它在外表上更像城市,而是通过农村的发展,提升农村生活的内在质量,充实农村的文化内涵,成为农民具有归属感的精神家园。孙红梅建议说,建设新农村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立足乡村文明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格。要借新农村建设之机,把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特色的农村保留下来,进一步保护,建成特色魅力村庄。记者赵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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